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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情境展示比功能描述更能唤起用户的共鸣。

我们先来看这样几句类似口号一样的话语:看新闻上新浪;搜索用百度;买东西去淘宝;聊天开QQ……

这些话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都在描述一项服务的功能,它们分别能提供新闻、搜索、购物以及通讯服务。至于你在什么时候去使用这种功能,这些话语里没有涉及。这是早期互联网服务营销时的重要特点:都是在兜售和推广它的功能。

之后以桌面互联网为核心的数字世界也一样,无论是电商大战中所诉求的“我们这里最便宜”,还是微博大战中所诉求的“我们这里人气最旺”,都是在强化功能的描述。这种营销方式重点在于用户能获得什么,但基本上不会考虑用户该在什么时候获得。

移动互联网兴起后,情况发生了改变。与桌面互联网主要是通过PC来获取服务不同的是,移动互联网的核心物件是手机(当然也包括平板以及笔记本)。坐在PC前的场景其实都差不多,如果非要说区别,大概就是严肃场合(上班)和休闲场合(家中),但手机应用的场景,便五花八门了。

移动应用是非常讲情境的,除非你有足够的资源,比如原有的用户基数很大,又或者很有钱能去砸广告,我觉得,与其用功能介绍的方式去推广自己的应用,还不如用情境使用的方式来推广。在如此这般情境的情况下,你可以用我们这种服务来完成你所需——这类推广话语,会得到很强的呼应。因为用户会想:呀,我的确有那个情境啊,那个时候有这样的服务就好了。

有一家朋友的公司做了一个可以把桌面互联网上看到的东西推送到手机的应用(严格意义上讲,它不仅仅是移动应用,而是桌面和移动的整合应用),计划找浏览器生厂商谈基于插件的合作,前后找了两家。第一家谈的时候,描述了自家产品的主要服务特点,听的人有点昏昏欲睡;而在和第二家洽谈时,改了一种说法,不再详述功能,而使用了情境描绘法:一个用户打算去往某地,在PC上用地图搜到该地,这个情境下使用推送服务,可以将该区域地图以图片方式直接推送到手机,以利于到达后再寻找。这种情境描绘,一听就懂,而且听着感觉就是:嗯,挺有用的。后续的发展是,第二家很快达成了合作意向进入技术配合阶段,而第一家,至今还未有结果。

这是商业合作(BD)上的情境展示,在用户端上其实也差不多。同步服务Dropbox专门做了一个视频来介绍自己的服务,就大量采用了情境展示这个方式:什么情况下,你会用到Dropbox?观看者在浏览的时候,就会频频被击中:呀,就是这个时刻!

情境展示比功能描述更能唤起用户的共鸣。在思维走向上来说,强大的功能和用户使用之间其实还存在一个环节:我什么时候什么场合要用到。功能描述方式逼迫用户自己去想象那个时候,而情境描述直接命中,在营销推广上,是非常讨巧的。而移动应用由于用户的场景多样,就特别适合使用情境描述法。

情境描述不仅仅适用于营销推广,有时候还会一直倒推到产品设计层面。用户在什么场合会用到我这种服务?这个场合通常意义上用户会有什么特征?根据这个特征产品功能要做什么样的配合设计?声音应该如何处理?诸如此类的问题,建议startup的公司都制成list来一一应对,由此而设计出来的营销话语,也就水到渠成了。

2012-11-29

一家媒体发表了一篇很长的关于自媒体的文章,其中采访了几个重点对象,我算是其中一个。大概是由于这篇文章的原因,后来我又接受了两家媒体就自媒体问题的采访。总觉得借别人的笔说自己的话不过瘾,还是愿意自己码一篇东西来聊聊自媒体。

自媒体是什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回答:自媒体不是什么?

小团队、一小群人做一个媒体就一定是自媒体?这个想法来自于这样一个误区:当下我国传统媒体还是受到一定意义上的管制。好像未经过版署和宣萱审查的,就是“自媒体”了——自发建立一个媒体。

但其实并非如此。仅就TMT领域而言,稍早一点的爱范儿、36氪,最近兴起的钛媒体、虎嗅,我就不觉得是自媒体,后面两个虽然有很重的创始人色彩,但赵何娟也好,李珉也好,我猜这两位女士都不太会愿意承认这两网站属于自媒体。虽然就我个人所知,这些网站都是“一小撮人”在运营的。

We media?这个词我并不认为应该翻译成“自媒体”,醒客翻译成“众媒体”,我觉得是确然的。we media更多意义上是一种“场域”。比如新浪微博就是一个we media,但新浪微博这个场域本身不是自媒体。这种众媒体的特征在于有一些人(甚至是海量)共同参与,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一些人离去,但又有新人加入。个体会“网络死亡”,但场域的寿命则比较长(场域寿命和端点个数很有可能成正比关系)。

早期一个词blogosphere(注意,不是blogsphere)是能够反映出场域特点的。但blogosphere从来就没海量端点过,所以寿命一般都不长。我记得早期有一位名博詹斌做过一个,汇集了五六个blogger做了一个博客集,现在应该已经消失不见了。

在我看来,自媒体如果是个能成立的概念的话,首先人数基本上是个小群体(甚至只是一个人),但这个条件只是必要并不充分。真正意义上的所谓自媒体必须有强烈的个人特征和风格。比如张三建一个博客,可能这个博客是原创文字为主,也有可能是转帖为主,但需要有张三自己的强烈的个人风格(转帖的文字能反映这个人的观点、喜好和趣味)。没有强烈个人风格的“自媒体”,其实只是一个媒体而已,谈不上“自媒体”。

就中国而言,自从有了大众媒体以后,最有名的一个自媒体我觉得是储安平的《观察》。这是一份特别有个人风格的媒体,储安平本人在《观察》上著述良多。建国后,自媒体销声匿迹。而大字报时代是一个we media(场域),但并非自媒体。直到UGC的互联网来临。

自媒体的特征

前文提到,blogosphere有两个“o”,而不是简单的blog+sphere。其实blogosphere是三个词的组合:blog、logos、sphere。第一个词是博客,最后一个是“空间”,中间这个词大可玩味。

Logos,可以音译成“逻各斯”,意译的话大致就是“智慧”的意思。也就是说博客场域并不是简单的文字集合,它更代表一种思想的集合。而这种思想,很显然的,是主观看法。

博客诞生之初,人们欢呼“公民记者”来临。我对这个说法不以为然到嗤之以鼻的地步。认为博客是公民记者的,搞不清楚表达不等于报道,评论不是新闻。大部分博客是个人的,小部分是小群体的,很难做到像职业记者那样去核实客观事实。博客文字更多意义上都是主观评论,洪波(keso)大概有一阵子被人说“不客观”烦了,在自家博客侧边醒目地标注了“别和我谈客观”。

钛媒体这个网站其实是用wordpress搭建的,你可以说它利用了博客技术,但它不是博客,它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媒体。如果它有兴趣的话,还可以用维基(国内叫百科)类的建站程序来建站,但它恐怕也不是维基百科。我们不能因为某个网站用了博客技术,就说它是博客。

媒体有两种,一种以新闻报道为主——这是我们常见的传统大众媒体——还有一种就是以评论为主。前文提到的储安平和他的观察就是一例,这是一个用特约撰稿人写文章组合起来的媒体,都是些主观的时事评论。储当然是个媒体人,但我从不以为他是记者。做媒体有时候并不是只能以“客观报道”安身立命的。

既然自媒体是带有强烈的个人风格的一种媒体,那么自媒体就势必是一个主观媒体,是一种评论式的媒体。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其实自媒体这个事并不新鲜,一本书不就是自媒体!(笑)

自媒体的载体

基本上就是这四个:电子杂志、博客、微博和APP,还有半个,就是BBS里长篇的连续性帖子(天涯里有很多,例如煮酒论史板块里的。起点中文网里当然更是大把)——说它是半个,因为一般意义上讲,大众的认知层面,这个“书”和媒体离得很远。我姑且迎合一把大众。

电子杂志一度是网络热点,但也很快销声匿迹。在诸多电子杂志中,有一些属于自媒体性质,比如明星个人办的电子杂志,以明星为号召卖点。至于博客、微博,耳熟能详,就不再过多讨论了。

重点来谈谈APP。无论是蛮子文摘,还是《One一个》,都是以app形式做载体的。

其实APP世界是一个信息孤岛,这话的意思就是APP里的内容互相之间并不“互联”,你不太可能从一个app里的一篇文章,跳到另外一个app里的一篇文章里。这和互联网世界大相径庭。早年博客已经被批评为“信息孤岛”,利用wordpress搭建独立博客更是被戏称为“荒野别墅”,但它总还可以依赖超链接(比如搜索引擎)来吸引到一些读者。但APP,几乎没有这个可能。

我之所以要前面提一笔电子杂志的原因就在于app在信息组织上和电子杂志非常像:一个封闭的信息孤岛。电子杂志和电子杂志之前也可以互相置换广告宣传对方(这就像app里互导流量一样),但电子杂志里的文章就不会互相串联了。

利用一些技术,APP可以做得非常漂亮。但APP本身推广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老实说一句,现在大概除了刷榜,就没有什么太立竿见影的推广方法了。原生应用(native app)世界里,用一篇文章(或者说利用好的内容)来获取读者,可能性非常非常小。

于是,搞app就不得不依靠“人”的影响力了。从这个意义上出发,也只有类似薛蛮子、韩寒这样的名人搞一个app,才会有些动静。名气没大到那个份上,得掂量掂量这个投入的。

这里插一句题外话(给网站写东西就这点爽,能插题外话):App世界里已经出现了信息爆炸——大量阅读类产品涌入,是该有一个什么东西来搜app里的东西了(不是搜app)。Native app很难,但web app应该技术上可行。一种丰裕之后就会产生一种稀缺,而稀缺是商业模式的根本着力点。App世界里会有搜索引擎吗?

自媒体的商业化

不得不说一句,某种意义上讲,很难。但没有商业助推的东西,最多就是一个玩票。

电子杂志、博客的衰落,根子上都是商业上没有助推力。当然,这里个别案例还是有的。比如有一个叫“博客联盟”的站点,借助一些类似google adsense之类的广告联盟或者博客托管主机推荐,能收到一些广告费用。我个人的看法是,这些收入维持这个站点运作,应该不成问题。但想赚个比较大的收益,难。

自媒体要靠媒体自身来获取广告收入,是一条羊肠小道。搞收费阅读?又不是起点写玄幻小说,怕也是走不通(顺便说一句,指望给媒体供稿来获取专栏收入,以我写专栏写那么勤的经历告诉你,这是一条纯屌丝之路)。但正如我前文说,自媒体有很强的个人风格特征,于是它有可能在商业上会形成这样一种路径:利用自媒体把自家推到更高的位置上,从而获取收益,比如顾问费、比如咨询费、比如出场费,甚至可能是品牌代言费。

写到这里,其实关于当下自媒体我的看法已经相当清晰了:这是一个用于个人包装的工具——这话无太多贬义成分。这是一条活路,但并不适合每个人。因为即便是包装,这个“个人”也必须有值得包装的地方。而且更进一步,既然用于包装,就需要借势。比如说需要更多名人的吹捧和背书。从这个意义上出发,自媒体并不完全“自”,想放言叙事还是要考虑很多东西的。

微博/微信作为一个自媒体….

本文一直没有过多谈及微博,也压根没有提及微信。在这一节中,专门拎出来简单聊聊。

微博是一个场域,在这个场域中,也有不少具有自媒体特征的大号。一般说来,光有粉丝量还是不够的,还得有个人特征。冷笑话我就不认为是自媒体——它就是一个以微博这种形式运作的媒体。

把微博当成自媒体来运作还是有很多不便的。比如说微博不能长篇大论。虽然有长微博做辅助,但评论转发是不能加图的,故而这种辅助力量并不完全。微博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形成长期的持续性的受众关注。要知道一个粉丝未必你的每条微博都看。

大概正是处于这种原因,薛蛮子也好韩寒也好,还是另起炉灶搞了个app版本。散乱零碎的言语总是需要一个什么集合物把它们收拢起来,一方面有利于阅读,另外一方面,不能说一点媒体情结都没有。

再来看看微信,我这里指的是微信公众平台(微信本身没有太多的媒体属性)。这个公众平台首先需要的是制作人(或者组织)的个人名气,一般人很难在上头真正成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媒体。微信和微博在这点上不同:到目前为止,它不可搜索。公众平台上的一篇文章你能转发到微信的朋友墙里,但要想再被转发,也不能。总体说来,微信不是一个好的自媒体工具,因为它媒体属性太弱。

最后提一笔,腾讯最近在酝酿一个名为“大家”的产品,走的是完完全全的自媒体路子,也会动用腾讯资源来某一个“大家”。

自媒体这个东西,我总体态度保持支持。因为就这个世界而言,经过思考的言论,总是多多益善的。

2012-11-28

作为一款来自台湾地区的出身代工的智能手机品牌,我一度相当喜欢它。这个品牌似乎象征着中国人隐忍但又能厚积薄发的特点。在手机巨头们斗得互相不可开交之时,HTC颇有一些横空出世的味道。在10年它正式宣布进军大陆市场时,形势一片大好:它与微软的关系很不错,彼时的windows mobile操作系统为内核的智能手机有80%是它做的,与谷歌也来往密切,从所谓G1到G9,乃至正宗的谷歌手机NexusOne,也是它制造的。很有些左右逢源的味道。

但HTC的衰落就如同它崛起一样的迅速,近来HTC麻烦不断,还是来探讨一下它衰落的根本原因吧。

HTC的营销和运营是短板,与企业的高速增长不相称。这的确是原因之一,我们通常俗称为“管理跟不上”。华人企业有很多都有这种毛病,稍微做强一点后就想做大,变大的速度太快,就像一支军队疾驰数百里却跑得丢盔卸甲,还没开打,就已经活像一支被打败的军队。但就我个人以为,这还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手机这个行业,虽然和移动互联网密切相关,但本质上还是制造业。这个行业有两个和其它行业(特别是互联网)不太一样的地方:专利和产业布局。这两点没做好,几乎就是公司的死穴。

先来看专利。手机业里的专利之争司空见惯,最近三星和苹果高达十数亿美元的官司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苹果从一开始就拿HTC开刀来针对android阵营,得手后才大规模向三星发起攻击。在专利拥有量上,苹果从07年起申请了1200余件专利,三星则拥有4000件以上,但HTC,被苹果用专利大棒痛击后,花了三亿美元的代价去买S3公司,也就是冲着200多件专利而去。

近来关于专利是否阻碍了竞争的争论不绝于耳,但在法律这个外部大环境还没有变化之前,专利战始终是一种有效的玩法。苹果自iPod后,就极度重视专利,不管能不能申请到都要申请一下。能申请到最好,申请未获准则可以让后来者也申请不到从而不被竞争者用专利攻击。苹果对专利几乎到了偏执的地步(iPad第一代一个已经被二代放弃的设计,苹果依然执着于申请它的专利,产品上市后三年终于在近日获批),是有很强烈的商业动机在的。

再来看产业布局,一个小小的手机却是由2万余个配件组装而成的,三星在布局上有可能是最强悍的公司(甚至超过苹果)。且不说半导体领域三星深耕十数年,在DRAM内存和液晶面板市场整体不景气时它敢于逆势而动。今天,三星手机中有逾6成的零部件是三星自己生产的,在存储器和面板两个领域上全球市场份额第一,和它在软体专利上大幅度开打的苹果,硬体设备领域中还得从三星那里采购。近期苹果正在努力去三星化,但这委实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

而HTC则相对薄弱很多,多个关键领域受制于人,比如10年三星面板断货事件。HTC在和供应商打交道时,也颇有一些战术上的不当之处,加剧了它在配件采购上的捉襟见肘。

专利和零配件布局这两块,一软一硬,是手机企业的要害。基石不稳造成市场稍有风吹草动,更多竞争者进入,就显得有点疲于应付。HTC会不会就此一蹶不振?还很难讲。至少HTC已经意识到,做大不是它正确的方向,小而美才是HTC当下的道路。

过去几年的HTC,是一件相当不错的MBA案例教材。对于国内诸多借android而起的手机厂商而言,前车之鉴,当为后车之师。

时间:2011年1月

话语人:Firefox开发工程师Matt Brubeck

话语:Firefox不会入驻iOS

后续发展:2012年6月,火狐宣布要发布基于iPad的浏览器应用:Firefox Junior

2011年头上,火狐在表态不进入iOS的时候,还是加上了理由的:“当前的iOS SDK协议禁止像Firefox这样的应用程序存在于他们的编程器和解释器中。”事实上,火狐在iOS里也不是完全没有任何作为,大约在2010年年中的时候,就发布过一款名为“Firefox Home”的应用。这个应用并非是一个浏览器,可以视为浏览器的辅助工具:主要用来给用户在iPad上看一些自己过往的浏览历史和书签之类。

但Firefox Junior是一款真正意义上的浏览器,从已经暴露出来的图片来看,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它没有地址栏。这倒让我想起类似金融时报的app(那款英文的而不是FT中文网),虽然其实是基于浏览器,但隐去了地址栏,看着就好像是一个所谓的“原生应用”(native app)一样。

在应用市场里,有关原生应用(native app)和网络应用(web app)的争论已经相当久了。这其实是两种不同的开发方式。原生应用强于用户交互和体验(几乎所有的游戏都是原生应用的),但网络应用则强于开发效率和开发者对应用的控制。网络应用由于是调用网页这类超文本信息(也就是媒体上经常能看到的所谓html5),基本上可以跨平台(iOS、Android乃至WP8),也不太需要考虑移动终端的屏幕适配问题。不过,网络应用有个当下致命的弱点:网速不够快网费不够便宜,使得这种不联网就无法完成使用的应用,在当下的开发中并不普及。

即便如此,相当多基本还是认为原生应用体验更好的人也承认,网络应用应该是一个方向性的东西。作为大背景下的网络速度和费用总是会改善的,业内有所谓的吉尔德定律(带宽6个月增加一倍),至少在桌面互联网时代还是大体成立的:一般民用接入速度从十来Kbps的水平到动辄数M甚至十多Mbps,人们用了不超过十年的时间。没有理由否认未来的移动互联网的速度会得到巨大提升。这样大背景的改善,开发者作为应用的供给方,的确会越来越多地去考虑网络应用,到底效率提高。

另外一个与开发者息息相关的事情就是收入。iOS的应用收入是需要和苹果分成的,但网络应用不需要。安装一个网络应用相当简单——以金融时报的那款应用为例——只需要打开浏览器,然后按照页面提示去做,即可生成一个网络应用,在期间没有任何经过应用商店的环节,缴费看一些收费文章也和应用商店无关。这个特点引起了亚马逊的兴趣,在苹果移动终端里的亚马逊商店kindle cloud,就是一个网络应用。

除却游戏,一些轻量级的应用,特别是和阅读有关的应用,极有可能在未来慢慢偏向网络应用开发,电子商务类亦存在这种可能(毕竟不需要和人分成,对于电子商务而言,3成是一个极高的成本,它们一般毛利都没有3成)。

Firefox在桌面上,一度是仅次于IE的浏览器,也一度有如潮的好评。不过近年来,chrome的势头相当猛,Firefox开始出现一种老态龙钟的感觉。来自statcounter的数据表明,目前全球份额已经从最高峰的3成跌落到2成,排到了chrome之后。人们开始厌倦体态日趋臃肿的firefox,如果它在移动领域中再毫无作为,恐怕就会被归入“传统老旧”的阵营中了。

事实上,网络应用和浏览器的关系非常紧密,这一点与原生应用几乎和浏览器无关非常不同。其一,大量的网络应用其实调用的是一个浏览器,只不过在界面上隐去了浏览器的框架而已。更重要的是第二点:人们如何获得一个网络应用?

从前文提到的金融时报例子来看,人们是因为知道有金融时报这个网站,然后才能获取这个应用。在应用商店里,你是搜不到这款应用的。但问题在于,对于很多应用而言,它们并没有金融时报那么赫赫盛名,它们依然需要一个渠道来让用户发现它们、找到它们。绕过应用商店有有利的一面,但也有致命的一面:应用的分发,缺少了管道。

浏览器能够起到这个作用。浏览器一般都可以配置它自己的“应用商店”——比如国内的360、猎豹这类壳浏览器,当然也包括chrome。一个具有相当市场份额的浏览器,是可以介入到应用的分发流程的。这一点,Firefox应该明白。至于技术细节上,Firefox可能需要改头换面去适合iOS的所谓标准——但这不是战略问题,只是一个战术细节罢了。

事实上,Firefox不仅“食言”重新杀回iOS,它也在考虑布局OS领域。基于Html5的Firefox OS已经开始进入运作层面,有消息说,第一款Firefox OS的手机将在2013年于巴西面世。这一系列的动作,算是Firefox卷土重来的征兆吧,只是前途漫漫,还需要它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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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1世纪商业评论》的专栏文章。这个专栏的名字叫《大佬与大话》,专门收集TMT圈子商业领袖的一些 “大话”。但本专栏的目的并非是指责这些大佬说话不算话,或者是开空头支票。我们都知道,所谓此一时彼一时,时间点变了,自然计划要变。本专栏的目的就是 “复盘”,来分析一下这个时间点究竟怎么变了导致大佬们的话变成了大话。

2012-11-27

22日晚间9时许,小米盒子其官方论坛发布公告称,因系统维护,小米盒子将于23日期暂停视频内容服务,开通时间将另行通知。

这则公告因视为出于政策考虑的因素。早在小米发布这个它自称为“小米手机的配件”但普遍被外界解读为“机顶盒”之时,舆论上就出现对小米有无牌照的担忧。其实细细究来,这个小米配件并非完全需要所谓的互联网电视牌照。但很明显的是,与广电这个一贯霸气的部门对抗,并非明智之举。稍微停一下,做一些缓冲,是应有之义。

本文打算解读一下小米这个配件的图谋,并在政策角度做一下分析。

对于小米这家公司,原先做的手机我一直抱有一种很强烈的不以为然的情感,倒不是因为人产品做得如何如何不好,而是雷军和魅族黄章之间的恩怨故事,让我不太能接受小米的出身。再加上手机行当里,也没有看到小米有多少质的变化,雷布斯之号与其是一种赞美,不如说是一种嘲讽。小米很难超越iPhone(甚至是android系的三星乃至HTC),不算是一个有大梦想的产品。

但小米最近推出的这个配件,却让我有刮目相看之感。这个产品存在这种可能:颠覆视频(包括电视)这个行业。这是一个有梦想的产品,值得关注一下。在我今年3月的一篇文章里,我重提了当年盛大和微软破灭的梦想:盒子。我依然觉得盒子战略,是有可为的。

跑一个朋友那里去试玩了一下小米盒子,不得不说一句的是,到底是“工程机”,有些东西做得不好,那个看上去走极简之美的遥控器,其实很粗糙。产品使用上有些小bug(比如突然信号丢失),这不能算是一个可以卖的商业品,不过必须认识到,这些小问题并非不能克服。iPhone第一代出来的时候,我曾经开玩笑说每个买了iPhone的人心里其实都后悔不迭。第一代iPhone并不好用,但可以改进嘛。关键是它突然让人重新认识了手机,有这点就够了。而小米盒子,存在这种可能(如果正式品能修复这些问题的话),把早已远离电视机的那个数字一代,重新拉回到电视机前。

先来看盛大盒子为什么失败。当然原因很多(比如执行的问题或政策问题),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是:彼时timing不对,没有足够的内容提供方。电视行业基本袖手旁观,而盛大捣鼓盒子的05、06年,视频网站刚刚起步。土豆成立于2005年4月,优酷成立于2006年6月,都还是小角色。

内容供应的缺乏使得盛大盒子基本上没有什么用武之地,但陈天桥抢占客厅的梦想并非完全是空想。在2012年的今天,视频网站已经崛起,但受限于政策,它们很难去做什么互联网电视机。市场上需要一种硬件,将这些电脑里的内容捣鼓到电视里去。毕竟,看40寸的大屏总比看17寸的小屏来得舒服。而且,看电视是后仰文化,相对于看电脑的前倾文化,收看者更放松,更容易受到广告影响——这是广告主喜闻乐见的。

小米盒子已经搭载了一些视频网站的应用——不过需要提一笔的是,优酷土豆这个视频大玩家并未进驻——内容角度而言,并不缺乏。而且,它还提供和iPad之类的苹果设备同步功能,还能用迅雷看看这种玩意儿。被数字经济熏陶出来的新生代,对这种科技产品的操作并不陌生。是的,今天的大学生是视频受众主力人群,一个因素就是他们在宿舍里住着哪有电视可看。但很难这么下定论:以后他们成家立业后,依然不看电视那个大屏幕的东西。

现在来看看所谓的政策问题,在我看来,小米盒子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政策障碍,和现行律条没有明显的硬冲突,小米尚有腾挪的空间。

所谓互联网电视的管制,在“制播控传”四个环节。广电和电信基本上形成这种分割:制播控归广电,传归电信。制:内容制造;播:集中播放;控:内容管控;传:信号传输——诚然,广电也在花力气进入传的层面。这四个环节其实小米盒子一个都不沾。它就是一个硬件,把早已在数字世界中到处传输的内容集中到一个工具上再传到电视机而已,而不是直接造一个接受信号的电视机(这里其实有很微妙的区别),或者自己建立一个内容库把内容直接向电视机提供。广电要拿它动刀,未必有很强的理由。

来详细看一下所谓的互联网牌照究竟为何物,其实它根子上来源一个部门通知(虽然三网融合是10年年头国务院办公会议后正式启动),09年8月广电总局下发题为《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文,其中的确明确提到“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应当按照….”(省略号处指代广电总局若干自行制定的部门规章)。不过,在该通知第二条也提到“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应当建立具有节目播控、节目导视、版权保护等功能的集成播控系统”,问题就在这个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上。如果扯的概念大点,小米这个配件(它并不把自己定位成一个机顶盒)的确可以用来看视频,但要是较真起来,小米并没有涉足内容的采集(只是一堆视频网站应用的组合而已)。其实仅就这一点,和当年的盛大盒子是完全不同的。

当然,存在这种可能,广电暗暗地指示视频网站们不支持小米盒子,这就要看小米盒子的政府公关水平了。无论如何,这里面并非没有回旋的余地。从这个角度讲,小米这个配件最大的对手,而是乐视,广电系的视频网站。

乐视是一家很有背景的公司,借助CNTV的牌照开始涉足机顶盒市场,自己也有内容供应,类似甄嬛传这种热剧还是独家。小米没有牌照,只好羞答答地说自己是手机配件,而不能大张旗鼓地说自己就是机顶盒。两家公司的起跑线并不在一条线上。成败其实取决于小米的公关水平,老实说一句,乐视这个公司除了有政府关系外,其它均乏善可陈。市场竞争上,我乐见小米成为乐视的重量级对手。

在今天,视频内容根本无需担心。只要硬件为消费者所喜欢,所有的内容供应将纷至沓来。iPhone如此,android系设备亦如此。从这个角度讲,虽然小米这次捣鼓的不是手机(说成手机配件,我认为是小米不想太招摇),但的确有乔布斯的味道在里头。乔布斯用硬件带软件的手法,是过往PC时代所不同的。PC时代里,微软不开发新系统,所有的PC厂商就王小二过年了。

小米是一家用互联网思维来做制造业的公司,喜欢用工程机来试探和试错。故而我对它这款不尽如人意的产品的未来,还是抱有乐观态度。价格上,这么一个五合一的东西,能做到400元,还是很有竞争力的。

去年9月,我在《数字视频的长线买卖》一文中提到,三网融合进展之慢,最终会被用户倒逼:用户自己就完成了融合,还要有司瞎起什么劲。牌照不牌照,无谓圈住了一块市场,有背景的人才能下场玩。小米这个配件给用户自家融合提供了价廉物美的机会,希望看到它能有成功的一天。

这是一个有梦想的产品,但愿梦想不会就此而“非战之罪”而破灭。

—— 钛媒体 供稿 ——

题外话:其实三网融合纠结来纠结去,就是一个“电视 vs 电脑”的定义。究竟啥叫电视,电视和电脑的区别在哪里?在科技的推动下,其实这两玩意儿已经没啥区别了。电视一样可以有系统,一样可以双向数据传输,一样可以放入各种应用(电脑里叫软件)。广电总局死报着“电视机终端”不放,估计连它自己都不晓得电视和电脑,到底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