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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30

9月中旬,腾讯宣布战略投资搜狗,基本投资状况是这样的:

投资额度:4.48亿美元

占股比例:36.5%(未来可以增持至40%)

并入资产:腾讯旗下的搜索和QQ输入法

投资后的搜狗:作为搜狐子公司独立运营,张朝阳继续董事长,王小川继续他的CEO

这起消息终结了聚焦于搜狗沸沸扬扬的投资入股传闻,周鸿祎和他的奇虎360出局,未来基本没有机会再进入搜狗。这被视为对奇虎的大利空。

奇虎股价一路下滑

搜狐股价上了一个台阶

腾讯股价其实变化不大,注意右边纵轴上的价格,400多港币下这点增幅不算什么。腾讯股价目前已超千亿美元,花个4-5亿,实在不算什么大钱。

倒是百度沾光了。

虽然本案中所涉及的是两家:腾讯和搜狐(搜狗),但其实是一个四国的局。只不过奇虎搞搜索十分高调,也因为搞了搜索,股价一路上行,而且传闻它要并购搜狗的流言从未中断,故而这个案子,会被通常视为一个“三国杀”。

有论者将曹刘孙分别指向奇虎、搜狗和腾讯,意指周鸿祎对搜狗势在必得,发动吞并战役,而搜狗王小川宛如刘备,找来帮手腾讯,在赤壁击溃奇虎。这个比喻虽然不符合各自的实际体量(腾讯其实是最大的),但倒也有些意思。

坊间评论多聚焦于投资之前:即奇虎为何要入主搜狗,搜狗为何要抗拒,腾讯又为何跑出来扮演了一把“白衣骑士”的角色。本文则想重点讨论一下未来中国搜索市场可能有的态势。

短期内最大的赢家是百度,它基本上解除了奇虎的短期威胁警报。根据来自由IDG投资的CNZZ平台的报告,百度目前占有市场份额为63%,老二奇虎占有18%,老三搜狗占有10%。如果奇虎搜狗合并,光是市场叠加就近30%,然后再配以周鸿祎一贯不按常理的打法,中国浏览器装机第一的360浏览器和第二的搜狗浏览器的默认搜索内置,百度短期的压力会非常大。现在奇虎搜索和搜狗搜索成了死对头(投资案发生后,双方产生火并事件,各自向对方不仅大打口水仗,还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对百度无疑是大利的。

短期内最大的输家是奇虎,股价下跌对奇虎很要命,这是一家靠期权激励来四处挖人并维持运营团队的公司,股价下挫会影响到期权能带来的激励性。奇虎这家公司向来有靠向强者开炮以上位的传统,比如早年的与雅虎中国之争确立了安全卫士的江湖地位,后来和金山瑞星开战确立了360杀毒的地位,再稍后一点开打3Q大战,与腾讯为敌,没过多久,奇虎360上市。近来更是从3B大战中刺激了股价一路上扬。周鸿祎在搜狗上失手,需要另外一个新的故事来刺激股价,事实上,最近移动端的360安全卫士正在和各大手机硬件厂商产生摩擦:后者控诉它鼓励用户下载它们的预装程序(主要是应用商店)从而达到把控安卓应用分发中心的位置。

奇虎搜索虽然来势汹汹,但如果失去搜狗,其实它对百度的攻击力正在下降。据CNZZ的数据,从今年1月1日至8月31日,360搜索的市场份额从11.76%上涨至17.66%,涨幅为5.90%;而百度则是从63.15%下降至60.13%,降幅为3.02%。未来奇虎搜索可能更多的是吃掉搜狗的份额,徐图进取百度。

从长期来看,其实最大的输家是搜狗(我这里说的是搜狗,不是王小川。王小川通过腾讯入股避免了搜狗花落奇虎而导致的出局命运,反倒算是赢家)。

搜狗这家公司是2004年成立的,换而言之,在搜索市场中已经耕耘了近十年。这家公司曾经还获得过来自阿里的投资(这也被江湖传为王小川意图引入阿里来对抗奇虎入侵),搜狐本身也不是什么特别缺钱的公司。故而,从资金上,搜狗并不缺钱。从运营上,张朝阳基本对搜狗不指手画脚,王小川实际上是搜狗的运营主导者。在这样的条件下,十年辛苦,还是市场老三,看不出来腾讯投资它后,它有什么理由反倒会就此雄起,拿下第二的位置(第一老大的位置就不用想了)。

至于腾讯,首先是4.5亿的投资并不是给搜狗的,而是给搜狐的。从公开报告来看,实际上被搜狐,张朝阳和云峰基金瓜分了,分别得到1.728亿美元、1.71亿美元和1.07亿美元。搜狗没有得到一分钱。其次注入的是搜搜和QQ输入法。输入法一来对搜索能起到的提升作用是间接的,王小川自承输入法能带来的份额助力不过一成,二来搜狗自己早就有了一个市场份额第一的输入法,对QQ输入法没什么迫切的需要。至于搜搜,06年发布,至今市场份额不过3.62%,也看不出来搜搜对搜狗会有多大帮助。倒是腾讯并没有把非常重要的搜搜地图给搜狗,可见所谓“战略投资”,战略上对搜狗并无多大助力。

我和朋友开玩笑说,王小川就像一个民国时代的军阀:尚无一统天下的实力,但也不想失去自己的地盘和队伍。无论他意愿如何,十年已经说明了一点:他并无足以能证明什么的能力去挑战百度的位置,甚至连后起的奇虎搜索都在短期内轻松超越了搜狗。如果搜狗要的只是一块小地盘,可惜商业江湖不进则退,互联网更是赢家通吃,军阀式的割据,恐怕很难持久。如果搜狗想全力突击,怕是实力不够。

长期的赢家则是腾讯,但这和搜索市场关系不大。腾讯和奇虎360自3Q大战以来,就是老冤家,此次花了不到5亿美元,就对360合围态势上又增加了一块砝码——早期它就通过投资金山来牵扯奇虎360。周鸿祎在中国互联网江湖里是一个异数,攻击力极强,即便体格壮如腾讯,都要小心应战。

腾讯通过入股、投资一些360的竞争公司,使得后者无法全力进入移动互联网领域,从而完成自己在移动领域中的入口卡位。当下,微信正势不可挡,少一些搅局者,是相当有利的。腾讯的这种让他人拖住奇虎360的手法,从搜搜地图并未进入搜狗上,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地图业务是属于移动领域的,可以和微信嫁接。

可以这么说,未来中国搜索市场上将不会出现更大的变数,基本上百度、奇虎、搜狗分居一二三位,但这不是三国鼎立的格局,而是一大二小的格局。奇虎搜狗交恶,使得这两家很难再联起手来对抗百度。会不会在未来暂时放下恩怨,只有永远利益没有永远敌人呢?我个人的看法是,相当难。可能局部上会有些小合作(当年誓言永不和奇虎合作的阿里,在今天的一些小地方,两家倒有些合作),但无关大局。这两家公司都是所谓的三级火箭模式,分别以安全卫士/搜狗输入法带浏览器再带搜索。偏偏浏览器,在用户使用习惯上,很难兼容:很少有用户会频繁地使用这两个本质上是一样的壳浏览器。

腾讯百度,这两个大腕现在腾出手来继续它们的移动战略,搜狗闷着头意图独立上市,奇虎继续制造故事寻求市场热点支撑股价,这里头最不乐观的,大概就是搜狗上市了。要知道,当年刘备引入孙权力量大败曹操,看似拿下了荆州,最终,还是被孙权抄了后路,隆中对所谓“跨有荆、益,则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矣。”还是落了场镜中月水中花。

—— 中欧商业评论 供稿 ——

杂志供稿 故而看上去很木有时效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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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8

文/魏武挥

一个经典的被称之为“AISAS模式”的理论是这样描述消费者在消费时诸个环节的行为的:注意(Attention)、兴趣(Interesting)、搜索(Search)、行动(Action)、分享(Share)。其中搜索和分享形成一个循环:消费者在搜索相关信息时,有可能会发现别的消费者消费后的体验分享,以保证自己做决策。这套模式在社会化营销应用时,做了一点小小的升级和修正:消费者有可能在搜索信息时,看的正好是“网络朋友”分享出来的东西。所谓网络朋友,不过就是弱关系。

但事实上的操作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们看到大量的社会化营销只注重后三个环节:SAS,而且,前一个S(搜索)都不一定是用户自行发起的。很多业者非常希望自己的消费者去向ta的好友们分享ta的消费体验,然后业者就在那里等待着该位消费者能够帮助自己带来更多的朋友成为客户。他们似乎忘记了,“注意”和“兴趣”的重要性——重中之重的是兴趣:看到我的好友分享了他刚刚阅读的小说并大加赞美,跟我这个一向不读小说的人又有何关系?

有两个产生浓厚兴趣点的环节,是值得玩味的。

第一个环节是未付款的购物车,具体到线下的情境就是看中了某件货品,说不定还记录下来,但就是由于种种原因未购买。对于交易而言,潜在消费者已经距离实现交易只有一米之遥,很有可能在朋友的一句话劝说下,最终完成了交易。

线上购物时,购物车被废弃并不是罕见的事,PayPal曾经专门做过调研,售价太贵运费太贵都是比重极高的理由,这和社交也没什么关系。倒是有一项:“想要优惠券”占比27%,排在第四,有时候真有可能通过社交来解决:你的好友持有一些ta完全有可能用不到的优惠券。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很多优惠券能使用的前提是你需要再消费,而好友已经消费了一次完全有可能近期没有再消费的打算,转让给有需要的你,何乐不为?

第二个情境,在某种场合,看到一个货品感觉非常不错,但很难叫出这个货品的名字。出于种种原因,也不方便打听这个货品的名字或者压根打听不着,也就无从去搞什么搜索。但其实需求已经产生了。有些人可能会对这个货品拍一张照片,然后跑到社交网络上去吆喝:谁能告诉我这货的名字和价格啊?我有意去购买。社交网络在这个时候,为消费的决策起到作用了。

与消费有关的社交网络其实蛮难从卖场里产生的:卖场里有人和你搭讪,你就一定认定ta是一个有企图的导购员,倒是在某些并不那么直接产生消费的社交网络上,最终使得用户去执行了一次消费。我的一个看法是,鼓励消费者去分享ta的消费体验给旁人看,这件事蛮难执行得通,很有可能会成为商家营销水军的聚居地。何不直接把目光投向消费前,可能又是一片天地。

2013-11-25

文/魏武挥

10月5日,乔布斯逝世两周年,关于他的传奇又开始讨论起来,一个很重要的背景是:当下的苹果,被外界批评为创新力欠缺,更不用谈什么对行业的颠覆了。

乔布斯平生做了几件颠覆性的事:计算机上苹果挑战IBM,开创了PC(个人电脑)时代;手机上苹果挑战了包括诺基亚在内的诸多手机厂商,开创了智能手机时代;另外,苹果几乎是“创造”出了平板电脑这个市场。至于iPod,我个人倒是认为,它某种程度上拯救了传统的音乐产业。乔布斯和美国的视音频巨头们关系很好,iPod并没有颠覆音乐产业,不过,说它打击了固有的MP3播放器行当,大致也是成立的。

一般而言,人的一生,能够对一个行业破坏性创新一次已经很值得一书了,但乔布斯却有好几次。人们有时候不得不做一个假设:如果乔布斯今天还活着,他会不会再次成功颠覆某个既有的行业规则?这个假设并不是凭空而出的,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从《乔布斯传》这本书中可以一窥他的性格。

虽然有可能会冒犯很多“果粉”,但我依然坚持认为,从很多个角度,乔布斯与希特勒非常像。比如说,他们都有极强的控制欲和权力欲,有很强的设计天赋(你不得不承认纳粹的军服从设计角度而言还是相当不错的),对细节很在意,有时候会表现出喜怒无常的特征。他们也同样有着一种被书中称之为“现实扭曲力场”的奇妙本领:非常善于蛊惑人心。乔布斯很早就有素食的习惯,而且他比同样素食的希特勒更进一步的是,他认为由于素食所以他无需洗澡。我很难想象一个不洗澡的人居然能够在苹果早期的时候成为了一个卓越的推销员说服了很多人和他合作。大概也只能归功于神神秘秘的“现实扭曲力场”了。

乔布斯异于常人——你可以通过看这本书非常直接地感受到这一点,当然,你不看这本书也可以用逻辑来推断出这一点:连续颠覆了数个行业的既有游戏规则的人,不可能是常人。我们都看到了乔布斯的成功,但不得不去仔细想想,在他未成功之前,这样一个异于常人的人,是如何生活的。要知道,成功人士异于常人,大家会津津乐道,但非成功人士还要异于常人,那就是离经叛道,会遭来很多非议的。

关键是包容,尤其是早期的包容。在乔布斯正式踏入商业江湖时,投资人也好合作伙伴也好,对他迁就也不是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事,一起赚钱互相妥协很重要。但早期的包容,尤其是他父母以及学校对他的包容,就格外重要。

乔布斯的养父母,很早的时候就承认乔布斯比他们都聪明。乔布斯的养父是一个机械师,养母是一个会计,他们并没有强行要求乔布斯去从事他们的行业,而且对乔布斯摆弄电子设备不以为意反而支持(要知道彼时,谁都不会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的)。很多家庭并不会承认小辈比长辈聪明,正相反的是,通常会这么说: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承认后辈比自己还聪明还有见识,老实讲,大多数中国家庭,其实做不到。

乔布斯就读的大学是美国一所极其昂贵的小型私人大学,就《乔布斯传》所言,是当时最贵的一所。乔布斯为什么要选择这所大学,我的看法是乔布斯压根不想读大学,故意挑选一所极其昂贵的,来让父母放弃——事实上,在很多很有些为自己才华骄傲的美国年轻人并不愿意读什么大学。但也有其它看法,有论者就认为这种大学比较自由,因为昂贵,其实就是给富二代读的,他们并不要求获得一个什么具体的求生技能,更偏向务虚一些,也更自由散漫一些。但无论如何,乔布斯的养父母居然节衣缩食,满足了乔布斯的要求。

这所里德大学的包容性也很强,它已经够自由散漫了,乔布斯依然觉得还不够,对自己仍有压抑,他选择了退学,里德不仅接受了他的退学,还允许他住在宿舍里,以及在学校里晃悠,四处去旁听课程。大概这种收费极其高昂的学校也不在乎零星的旁听。乔布斯到处旁听的课程中,有一门对他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书法课。乔布斯自己也承认,这门带有艺术性质的课程对他未来在电脑里设计字体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以至于如果没上过这门课,麦金塔计算机里就不会有那么多漂亮的字体了。

这位生性就有些放荡不羁的人物,遇到了一个很适合他成长的环境: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都有意无意地纵容甚至是鼓励他继续放荡不羁。这一点,在我看来,是乔布斯后来之所以能成为乔布斯的关键原因。不过,你也必须要承认的一点是,这两者不是充要关系。

从乔布斯的个人经历来看,这种天才式的人物几乎是没有什么办法复制的,这样一个怪人还如此桀骜不驯,在大多数情况下,尚未做出一些什么大事之前就已经被社会所驯服(或者边缘化)。而且,如果希望在这个控制欲极强的怪人手上,扶持起一个同样叛逆的怪人做他的接班人,也几乎是不可能的。苹果未来颠覆性的创新,即便是有的话,也很难从库克手中产生了。

至于中国,虽然有些地方在那里捣鼓折腾复制一百个乔布斯,东方文化,太难孕育出这样的人了。整个环境不具备如此的包容性,又如何希望怪才能脱颖而出呢?

—— 网络传播 供稿 ——

2013-11-19

十四年前——那是遥远的上一个世纪的1999年,国内有23家已开通网站的新闻媒体在4月16日聚在北京,互相打气,并对商业网站肆意盗用它们的新闻内容做法表达了强烈不满。会上通过了《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搞了一个公约组织,约定不属于这个公约的其它网站,如需引用公约单位的信息,需经授权且付费。使用时,应注明出处,建立链接。相对应的,有八家商业网站(也就是非传统媒体开办)在4月8日召开“中国ICP联合发展高层会议”,说是要对抗国外ICP冲击。比较让传统媒体网站光火的是:居然这8家里无一是新闻媒体的网站。彼时,《光明日报》有署名文章说:这些ICP未必知道,他们即将面临的激烈竞争,首先并非来自国外,而是国内的传统新闻媒体。

上述互联网史海钩沉引自彭兰教授的《中国网络媒体的第一个十年》。

那篇署名文章显然估错了形势,在网络媒体这个领域中,建站其实更晚的商业门户很轻松地战胜了所有的传统媒体的网站,一路高歌,成为新经济宠儿。老实讲,哪一家不是这样随意复制他人文章起来的?不过后来登堂入室,个个都是上市公司了,这些行径,自然做的少了,再发展到后来,基本上在正儿八经的频道栏目里,是看不见“盗版文章”了。不过,当年那个公约所要求的“建立链接”这个事儿,基本没照做过。

以文字作为主要内容形式的一番争斗,告了一个段落。视频为内容形式的,又起波澜。早期视频网站们仗着所谓“避风港原则”,假托UGC之名,到处都是有侵权嫌疑的内容。视频网站们慢慢融到钱后,开始购买版权作品。两个目的:1、盗版总是不好的,会被人告;2、有了版权在手,可以告别人,最终通过版权争夺战建立行业壁垒,形成竞争优势,小玩家统统可以出局。

让我们再把时钟向前拨上个四五年,2009年9月,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在京启动,当时这个联盟的组织成员主要是搜狐、激动和优朋普乐发起,联合百多家权利方,主要控诉对象是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搜狐甚至启动了向优酷索赔5000万到1亿元人民币的官司。过了一个月,该联盟又再次在深圳发动了一次运动,这次控诉的对象主要针对迅雷。

沉寂了数年后,这个联盟又动作了,这次的对象是百度和快播。颇为有趣的是,优酷的掌门人(也是土豆的控制人)古永锵坐在了搜狐张朝阳边上,一起来声讨那些万恶的盗版方。大有一些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意思。

互联网这个多媒体,内容形式无非就是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后两者的经营者远远比前两者来得更为重视自己的权利(文字图片中算是重视自己权益的大概只有小说网站,而视频的重视程度又超过音频)。无它,利益相对更大罢了。拍一部5分钟的短剧的成本,远远超过写一篇2千字的文章。更重要的是,由于利益大,视频的买卖金额都是极大的数字——曾经中国电视连续剧被炒卖到过百万一集。如果一家公司足够有钱投入足够多的版权买入,那么,它就可以以版权为武器,驱逐资本不够雄厚的竞争者。视频网站的版权储备,是实打实的资产。而那些天天发发新闻、评论的网站们,从来不会说我储备了多少条新闻、多少篇评论的——压根没把它当资产看。

所以,版权这个事,说到底不是什么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商业问题,直白地说,竞争策略。大家都是光棍无产者的时候,没人会把它当回事。有些个人有产了,自然讲有产者的规矩了。人还是那个人,公司还是那个公司,从盗版者到极力主张版权,不是ta道德水平突飞猛进了,而是钱包突飞猛进了。而钱包其实挺鼓的百度,那就活该被打了。你是有产者啊,怎么玩起穷兄弟的勾当了?

在遵守版权这个游戏中,还要看双方实力大小。前面说了,视频投入巨大,故而内容所有者都不是什么小角色,有实力和你叫叫板。而那些个报刊纸媒们,自个儿都活得极其艰难,也只好贱卖自己的文字内容。上海一家报纸的人和我说起某门户网站与他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却是名正言顺地免费供给内容时,那一脸的愤懑与无可奈何,我有深刻印象。

全球对版权立法最严苛的大概就是美国人了,他们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连美国自己的法律学者都觉得有点矫枉过正了,比如莱斯格就专门写书痛批过。不过,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美国初建国时,哪里有什么书籍可以看,大部分都是从欧洲盗版过去的。

版权游戏,充分说明,如果一个市场都是光脚的时候,自然野蛮竞争。但凡有几个人穿上鞋时,就会以“鞋子”的名义,要求光脚者出局,要不,你和我一起穿鞋吧,那就看谁有钱买更多的鞋了。真把百度这个土豪惹急了,投了更多的钱砸进去,回头就得看到爱奇艺老大来声讨别人了,哈哈

—— 网易科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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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5

文/魏武挥

我有一个朋友,去了一家互联网公司做公关,一项工作是和自媒体人打交道。也不奇怪,这一年多来,“自媒体人”算是一个蛮热的概念,企业公关以前专门和媒体打交道,现如今,有些自媒体人影响范围比一些媒体还大,自然要勾搭一番。

不过,我这位朋友很有些苦恼——按照他的说法,就是四处求人的事。堂堂中国顶尖互联网公司,不能让他产生一种自豪感。有些自媒体人比较好说话,有些则比较矫情,而有些,天然就是你家对头。我在帝都机场偶遇另外一个互联网公司人,问起我某某自媒体人你熟不熟,因为其人只要一旦提及他家公司老大,必然是大骂一通。我说你们家搞那么大,还不许天下有个人专营骂你?他说他个人倒是无所谓,问题是老板见不得啊!

我有时候也会碰到一些公关的诉求,比如说双十一是不是能写个某某电商的卓越表现啊?比如视频版权大战能不能帮俺们家写点好话啊?还有一些可能是太久市场上没声音了,就跑来想弄点声音出来。OK,我们先把中间所谓的“伦理”啦“道德”啦放下(老实讲一句,我有时候听到一群自媒体人谈这个,就觉得真他娘的好笑),先来说怎么勾兑包括我在内的这帮写字的主。

先要明白自媒体人的诉求是什么,这帮人至少在写字这个问题上求的主要不是利,没见到今儿科技博客们大多是不给稿费的么?当然,你砸十万块下去写篇千字文,自然会有人干。但老实讲,企业公关不同于广告部门,手上是没多少银子的。而且,没话找话写软文是很痛苦的营生,自媒体人再不要脸,还要那些所谓粉丝。生怕粉丝们说你丫成天写软文统统跑了,自然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自媒体人求的是名,名从哪里来?比如说,我能和张小龙同志对话两小时再合影留念一张可着劲地四处张贴,这就是名。这个圈子里好多人会显摆自己和张小龙又如何如何了。如果你让马化腾和丫对个话,这厮怕是倒贴十万都干了。

这是自媒体人的第一个痛点。

第二个痛点更实际一些:你要ta写文章,写什么好呢?发一堆文宣材料给ta?天,那你还不如事先帮ta写好算了——别笑,互联网里有一家很牛逼的企业就是对媒体的,还特别细心地能写多个版本供人根据不同版面而选用,这家公司颇被一群人(大多是媒体人,不奇怪,他们省事了嘛)认为中国互联网PR最牛。我最近看到一个自媒体人写某公司的一个新品,明摆着就是依靠文宣写的(因为我也收到这些文宣材料了)。我真是同情他,那是怎样地绞尽脑汁,才能码出那许多字废话啊!

给文宣就要人写东西,是难为人,哪怕你手上拿着点小钱。这事不能这么干。你得找点有料的人来和自媒体人聊,聊出一些所谓干货,自媒体人才好动笔。谁出来聊呢?难道是你吗?不对滴,你个PR懂个什么,你得找公司里做产品的搞技术的玩运营的弄研发的乃至操盘投资的出来聊。对于PR而言,无非就是个拉郎配罢了:1、知道从公司里拉什么人出来;2、知道如何从公司里拉这个人出来;3、知道找个什么自媒体人来聊这个话题最合适。

到了这个份上,才是PR的真意:深度沟通。中国本土PR公司(或公司PR部门)喜欢找媒体人干PR,图的就是个人头熟,方便。Global PR不喜欢这么干,他们很少找媒体人干活。这两条路径各有各的道理,很难说到底谁对谁错。但PR的核心任务总是一样的:沟通。你握着一堆你自己都不太明白的文宣让自媒体人帮你鼓吹?这怎么能叫深度沟通嘛!——这其实貌似是广告的做法,哈哈

本文起头写到的那位朋友,很沮丧地跑来告诉我,俺老人家这个建议被否了。原因是:老大不喜欢做产品的和外头聊天。中国很多公司老大对外界舆论的情感是骨子里看不起外加又见不得人说他坏话。他们家老大非常在意舆论怎么说他,但又成天担心媒体胡说八道——好吧,你不找自家真正能说话的人和聊,人胡说八道了还不是你自找的。

有一个公司的考虑是怕自己非PR部门的人说话一不小心说漏嘴,泄露了机密出去。这个考虑不能说全是错的,但其实有些站不住脚。一来这年头都已经自媒体了,你手下的员工哪个没几个朋友,如果ta自己都不知道哪些话是绝对不可以说的,那么泄露出去的可能性始终存在。二来,与自媒体人的访谈,毕竟是公司行为,PR提出刊发前稍看一下,也不是完全不可以接受的。

我一点也没有瞧不起PR的意思,我自己科班学的就是所谓“整合传媒管理”——说起来就是如何利用媒体。这是正儿八经的一门实操技术。有所谓《公关第一 广告第二》这类专门给公关人打鸡血的书,据说还卖得相当不错。但PR不是卖人情,不是送材料通道,而是联络内部和外部的一个枢纽。PR某种程度上讲,有点像个“总编辑”,找合适的人和另外一个合适的人一起聊一个有必要的话题。卖人情这个事,卖一回可以,卖多了,就卖不动了。

不过,话也要说回来,自媒体这波潮,作为一个公司,真心不当回事也是可以的。这个群体中喷子不少,现代中国,啥时候喷子最多?文化大革命时代也。喷子的核心就五个字:无知者无畏。不屌自媒体人,亦可。没所谓的事。

最后做一个小广告,作为一个写字的人(我是真心不喜欢说自己是自媒体人啊),欢迎各路PR来按本文方式勾搭提供话题素材。不过有约法三章在先:

1、我不收润笔费,不过如果要我出差跑外地,承担我的交通费是可以接受的;

2、由于不收钱,故而写完不给审稿,本着严谨计,我可以给你看一下,但不接受强加上来的删改,尤其是非事实判断上的删改;

3、同样因为我没收你钱,所以如果我觉得聊半天没聊出啥玩意儿,不写是我的自由。

(本文独家首发钛媒体)